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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05月30日 08:30  点击:[]

2018年,我市教育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聚焦新区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向往同当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聚力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布局优化两项重大调整,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公平优质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为建设“四个舟山”贡献教育智慧和力量。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思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化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核心作为首要标准、第一品质。全面开展学党章、用党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保证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党建质量提升,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启动实施“强基工程”。理顺农村学校党组织管理体制,突出薄弱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学校(单位)党委(党总支)二级支部工作标准,探索推动党委(党总支)开展二级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建立健全“堡垒指数”和“先锋指数”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民办教育协会党支部和绿城育华(国际)学校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深化民办学校党建示范点建设,提升党的建设全覆盖质量。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抓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大在骨干教师、高知识群体和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编写《党员发展工作规范与指南》,切实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指导。加强党对群团工作领导,各级党组织年内至少要听取1次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持续深化党盟共建。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巩固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成效,强化活动开展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增强活动仪式感,切实提高活动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重点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和党性锻炼,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方法,推广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做法,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巩固“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治理成果,邀请新划入学校和新提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观摩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会议。

4.强化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教育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活动。探索建立局领导联系学校(单位)“四访两随机”机制,即访制度落实、访班子运行、访团结和谐、访业绩成效,随机调研督查、随机旁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加强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的了解掌握。推广局季度重点工作项目领导主责制到各学校(单位),切实将学校(单位)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领导成员,实施挂图作战,推进比学赶超。完善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性开展“双向约谈”。深入实施见习副校(园)长制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综合素质好、专业水平高、职业空间广、工作业绩佳的后备干部队伍。抓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组织开展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住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牛鼻子”,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清廉教育”实施意见,着力建设教育系统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市委“25条办法”和作风建设“七个不准”等规定,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及时发现隐形变异的作风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执行《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提醒,对轻微违纪问题多批评。紧盯制度规定执行、资金分配使用、津补贴发放、教师招聘调配、职称评聘、工程招投标、规范办学行为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做好问题整改的跟踪督查。继续深化专项巡察,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完成8个学校(单位)专项巡察任务。强化巡察“回头看”,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

6.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分析研判,防止社会面风险向学校传导,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筑牢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的“防火墙”,防止学生参与传教活动。加强对课堂、论坛、讲座、网络等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教育引导广大师生遵守互联网法规,严守政治纪律,规范在网络等虚拟空间的言论,做到虚拟与现实一致、认识和行动一致。

二、聚焦综合素养,着力构建育人工作长效机制

7.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德育工作的关键领域和主要任务,创新教育形式和实践载体,推进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育人;因校制宜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经验与品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师生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贯彻落实《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强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身心健康教育和现代海洋价值教育。组织全市中小学德育品牌展示和推广活动,进一步扩大德育品牌项目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深入推进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切实提升成长导师的育人能力和实效。建立完善班主任工作基本规程,开展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比赛和首批名班主任评选。

8.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快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以基础课程分层走班教学试点学校为重点,加快建立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落实以学科核心素养为指向的拓展性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拓展性课程开设质量。推进外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初中科学实验测试工作。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增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与必修课程的关联性、系统性;增强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抓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和《中小学集体性教育实践活动指南》落地工作,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开设到位;加强科技、文化、体育校内外资源的共建共享、拓展互通;进一步发挥好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的作用。推进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实施方案》,加快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多元录取模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保障海岛、农村地区初中学校的健康发展。制定《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逐步分批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

9.强化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意见》,配齐配足配好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积极推进体育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及特色项目建设,将开齐开足体艺课程作为义务教育和职业学校年度评优一票否决事项。狠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发挥体质健康监测机制作用,全面开展新高一、新初一生源学校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和约谈制度。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及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专项行动计划,新(改)建5人(7人)的笼式校园足球场地7个。深化学校美育改革,推进“一校一品、每生一项”艺术特色项目建设。逐步推进体育教学质量监测,进一步完善艺术素养测评指标、内容和相关配套政策,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学年自评、向社会公示等制度。推进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建设

10.着力提升校园空间育人效益。开展美丽学校创建工作回头看,实施学校育人空间使用绩效专项督导评估,在提高优秀级美丽学校覆盖面基础上把工作重心放在发挥空间育人功能和提高育人设施场所利用效率上,加快推进学校设施建设与课程教学的深度结合,最大限度地开发各功能教室,最大效度地盘活设施设备,最大程度地为学生提供各种教育教学资源。进一步引导学校提炼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注重校园建设与文化打造、环境熏染与学校管理相融合,切实推动学校“一训三风”入脑入心、落实落细,形成学校的个性与特色。

11.发挥教科研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实施教育品牌孵化培育工程,组织开展年度项目集中诊断,促进项目组间的经验、成果交流与分享。充分发挥市、县(区)、学校三级教科研部门的积极性,完善立项课题分层分级的全程管理指导机制。关注省、市两级精品课题成果的培育,进一步在管理办法、结题标准、过程管理、成果推广等方面完善对课题项目的优化。重点指导孵化培育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且贴近教育教学实际的精品课题,实质性凸显教科研对教育质量提升的作用。跟进品牌孵化项目进展督查,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

12.扩大教育开放合作。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拓宽社会力量办学空间,积极引进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做好波音等重大项目所需外籍人员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探索自贸试验区背景下教育开放路径。多途径拓展师生到海外学习交流。积极推进教育对口支援和名师资源向离岛地区下沉工作。

三、优化教育结构,着力构筑高水平教育服务体系

13.理顺市、县(区)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新区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7]11号)精神,稳妥实施市、区高中教育管理一体化;加快撤并小规模普通高中;完善市、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压实相关县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责任开展新转隶普通高中教学专项视导,提升普通高中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打造科学高中、科技高中、人文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等不同的办学特色。加快实施南海实验学校高中部工程。稳妥做好新高考方案完善后的学考、选考组织工作。

14.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行动。加快实施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幼儿园和城镇薄弱幼儿园的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建立健全全市三级幼儿园抽检、整改、摘牌制度,确保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超过95%,二级以上幼儿园覆盖面超过65%。加快推进幼儿园扩容工程,确保建成新城褐石公元等6所幼儿园,加快建设新城东北部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办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争取适度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非编教师待遇。继续扩大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覆盖面,形成可推广的“舟山方案”。推进幼儿园内涵建设,开展防止小学化倾向大检查。

1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指导第一梯队普陀区、岱山县做好迎接验评准备工作。切实贯彻《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离岛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特别是初中教育发展的指导和扶持,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教育投入力度、师资配置力度。在两区一城的城区小学全面推进弹性上学改革和“四点半学校”建设,保障小学生有充分的睡眠时间、充裕的早餐时间、从容的上学时间,妥善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全面实施舟山市中心城区中小学专项规划, 加快落实主城区义务教育布局建设“137”计划。确保建成舟山第五小学等4所中小学;加快建设舟山二初等4所学校;保持标准化学校比例95%以上。修订完善新城地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方案;完善招生政策。推进集团化办学,实行“优质学校+新办学校”班子配备、师资调配、课程体系、管理制度、考核评价“五个统一”,加快扶持培育新城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高起点筹办南海实验学校浙大校区、舟山二小北校区。深入实施民办民工子弟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定海区育才学校完成整改提升,普陀区育才学校完成初中部和向阳学校初中部合并、向阳学校小学部搬迁工作。

16.加快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推进舟山航海学校校园整体改造二期工程。全面开展“普职融通攻坚行动”。修订实施市本级中职学校实训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三名工程”立项项目建设,重点扶持省级名校、名专业和名师工作室建设。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以现代学徒制、校企共同体、集团化办学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中职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和使用的契合度。全面实施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工程,加强基于中职学情德育工作,提高中职学校育人质量。抓好职业能力大赛和文化课质量抽测,确保“面向人人”竞赛项目成绩保持在全省前列。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

17.加快终身教育扩面提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扩大家政服务类、养老服务类和电子商务类培训。推进成人继续教育服务工程,开展省级学习型城市、现代化成人学校和成教培训品牌创建。注重学习成果积累与转化,推进学分银行建设。研究制定舟山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加强老年教育实体办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接受老年教育人口占60岁以上人口比重达30%,老年教育培训人次占成人教育总培训人次的20%以上。注重发挥市场机制调节,积极推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机构的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学养”融合发展。继续实施“教育服务到基层,千名教师进社区”新区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

18.健全特殊教育体系。研究出台《舟山市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围绕本岛一体化思路和资源共享理念,按照“一校两区”办学格局启动市级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前期工作,明确具体选址并制定建设工作方案。做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确保重度与多重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全覆盖和零拒绝。推动特殊教育向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延伸。确保持证残疾儿童学前入园率80%,义务教育入学率93%,高中段入学率60%。

四、立足四有素养,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9.加快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教师招新工作,积极抢滩优质师资人才招聘,夯实教育发展根基。研究完善教师绩效奖励分配制度,为学校建立科学的绩效奖励分配方案提供指导服务。积极稳妥推进与教师交流制度相衔接的县管校聘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参与改革的教师数量和跨校比例,全面落实教师工作量管理要求,坚持定编设岗、分岗明责、竞争上岗。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开展一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评审权下放学校试点,完成新一轮市本级教师岗位聘任工作。深入开展渔农村教师支持计划,推广渔农村教师进城积分制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做好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探索工勤、教辅岗位社会化服务机制。根据教育管理体制调整意见,做好市区普通高中教师资源的统筹调配和人事关系转接工作。支持教育学院加强力量建设,切实激发办院活力。

20.大力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全面实施“1252”人才强教工程,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思想先进、勇于创新、教学和管理能力突出,在省内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队伍。以强化航海类等专业为重点,引进、培育学科领军人才2名以上;新增省特级教师3名以上。积极发挥名师工作室考核的导向作用,全面落实名师工作室名师、研究员、学员的准入、研修、退出机制,切实发挥名师在教书育人、业务能力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市教坛中坚和新一轮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教坛新秀、教育新苗奖评选。

2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制订签订《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突出师德先锋指数测评结果的运用,建立在职教师无偿辅导备案制度,从严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对违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积极营造以实践和弘扬崇高师德为荣,以损害和违背师德为耻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四有”好老师。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优秀教师系列评选,做好第34个教师节庆祝活动,进一步关心教师职业幸福感,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

五、坚持强化保障,着力夯实教育改革发展基础

22.推动教育现代治理。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审批获得感。清理各类进校园活动和“小手拉大手”项目,切实减少对学校工作的干预。立足学校精神与办学特色的有机统一,突出办学理念与办学实际的紧密结合,确定学校发展三年行动规划制订实施试点学校并启动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深化教育权力治理 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切实推动学校权力与学校承担的办学任务有效匹配,规范运用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和干部选拔任用使用权、扩大学校按编用人权、学校专业岗位聘任权和内部薪酬分配权等七方面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学校依法治校主体责任,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快与学校章程配套衔接的管理制度废、立、改工作,确保学校依法按章程自主办学。深入实施《建设新型家校合作关系的指导意见》和《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开展先进家委会和优秀家长评选活动。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受损申诉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申诉办法》,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师生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

23.深化安全稳定建设。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建立教育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维护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进一步提高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努力建设安全指数更高、稳定基础更牢、社会各界更认可的平安校园,力争全市5A级等级平安校园达到15%。组织开展消防隐患、防范溺水、校车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系列校园安全检查活动。运用好“安全教育平台”等各类安全教育载体,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知识学习和应急技能训练,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发挥综治警务室作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出现校园欺凌和校园诈骗。

24.实施智慧教育工程。制定出台《舟山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舟山市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学科教室建设指导意见》与《舟山市市属学校(幼儿园)基本设施设备配备指导意见》。启动信息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落实教室多媒体三年更新计划,进一步巩固全市“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成果,全面提升市教育网骨干出口至5G,启动市属教育城域网万兆升级工作,完成校园无线网络建设。深化“之江汇教育”广场应用。深入推进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义务教育拓展性网络课程以及微课程等资源建设与共享。组建专家团队,加强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指导,组建青年教师技术与教学融合发展应用研究联盟。

25.强化教育督导考核。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督导,切实履行好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监测的职能;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价,推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积极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重要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完善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约谈问责和结果公开力度,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政府和学校教育工作、评优评先、表彰处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