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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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教育战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迎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根本,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教师队伍,为实现舟山教育现代化、新区发展华丽转身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自觉,深化“全面”责任理念。市委教育工委带头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头建立健全每半年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分析制度,定期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建立健全市委教育工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片组工作机制。

    坚持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做起,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三个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委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形成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党务干部具体做、党政干部分工协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面。年度内要向市委教育工委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作全面从严治党报告,对执行市委教育工委重要决定情况作专题报告,对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调整、重要人事安排、重大突发事件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等应及时请示报告。

    开展“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活动,实施“一把手”党建责任工程,组织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办法,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精准合理设定考核指标,采取现场观摩、实地查探、师生评议、特色晾晒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

    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持续深化党盟共建。

    二、抓实“两学一做”,巩固党员政治思想基础

    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聚焦党员政治思想教育不接地气、不够实效的问题。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选编习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篇目进行重点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的“四个意识”,向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看齐。使教育系统广大党员自觉地把牢记势在必行、敢于勇力潮头,加快实现新区华丽转身、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最具体最实际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新区发展自信,增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自觉和坚守学校意识形态前沿阵地的自觉。

    要结合党员教师思想问题、思想需求实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是非、义利、公私、群己、得失等方面站稳正确立场,开展必要的思想交锋。

    加快打造“智慧党建”,推进“指尖上的微党建”,通过网站、刊物、微信、微博等媒体,打造党员干部教师共同学习、交流、互动平台,有效发挥党建宣传与学习交流的阵地作用。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制度。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深化推进党员教师进社区、大家访活动,打通联系服务学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微型党课大赛,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观摩活动。深化“党建+”工作模式。

    三、鲜明用人导向,打造新区教育“铁军”

    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突出“四有一化”教育人才评价标准,推进实施“1252人才强教工程”。坚持从严教育培养干部,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能力强、作风强的新区教育铁军。

    聚焦薄弱班子问题,以配强正职为重点,选优配强“一把手”,对学校领导班子逐一进行分析研判,优化班子结构,建设“合金型”班子。要大力实施年轻后备干部培养机制,推广后备干部岗位见习锻炼,着力解决好干部梯队建设问题;要推进干部定期交流工作,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制订出台并严格执行《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程》,认真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群众基础关,提高学校(单位)选人用人管理水平。

    坚持正面引领和底线规范相结合,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树立与立德树人要求相一致的事业理想和职业理想,净化学校风气,提升工作干劲。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利用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从严查处教师“十种师德禁行”行为和有偿补课“六个严禁”行为。完善师德触禁问责机制,强化师德考核在单位考核评比和教师个人年度考核、资格注册、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的使用,对违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四、实现全面覆盖,提升党的组织建设水平

    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的建设规范要求,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单位,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单位),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市委教育工委统筹与其他学校(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单位),要通过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推动尽快建立党组织。新建学校,同步谋划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开展。党员数量超过或者接近50名的学校,应当向上级党组织申请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进一步严肃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规定。制发《市委教育工委党费管理使用办法》,通过落实按月主动缴纳党费增强党员意识。严格党员标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按照“五有”标准规范建设好党员活动场所。加强党务系统管理,提升党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抓好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开展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落实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同等待遇,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

    五、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建设良好政治生态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要管党首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治党从严首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同频共振、令行禁止。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工作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党员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扎实推进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从提高党员固定活动日质量入手,定时间,定计划,定内容,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质量,建设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市委教育工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联系学校(单位)上党课,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健全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查摆问题清单、批评意见清单、整改事项清单,落实整改承诺制和公示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登记管理、检查考评制度。学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党内政治生活,并用自己的行为和行动为其他党员做示范、做表率。

    六、坚持民主集中,增强合力和战斗力

    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贯彻到党内生活全过程,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要求完善党委会、支委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成员逐一阐述意见、“一把手” 作末位表态,形成集体决定。主要负责人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班子成员必须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持党内平等的同志关系。

    全面落实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有效促进权力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

    市教育局党组坚持率先垂范公开晾晒“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规则,分批安排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列席局党组重大决策会议,以现场观摩培训的方式提高基层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水平。大力培树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先进典型单位,适时召开“三重一大”制度推进现场会,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组织年度考核内容。

    七、运用好“四种形态”,建设廉洁政治

    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建立健全党委主抓直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机制。支持驻局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党外民主人士、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通过民主恳谈会、行风监督员例会等,提高党外监督的日常化和有效性。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与问责,注重抓早抓小抓细,建设廉洁政治。

    继续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市委“25条办法”和作风建设“七个不准”等规定,按照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紧盯“四风”隐身变种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查处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一步完善干部提任、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要事项监察程序。严格对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审计整改事项挂号销号制度。继续开展教育系统专项巡查,确保完成对5个直属学校(单位)的专项巡查工作。

    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明确纪检干部职责,组织开展纪检干部专题培训,增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单位)专(兼)职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作用。结合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认真进行廉政风险摸排,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手册,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八、守牢前沿阵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学校是意识形态的重要前沿阵地,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办学方向作为抓意识形态的首要任务,始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一思想,确保在“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些重大问题上不含糊。学校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自觉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结合“美丽学校”建设 ,抓好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发挥好中小学生集体活动和德育课程的功用,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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